据《中国青年报》2006年4月23日报道: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最新发布,目前我国上网用户总数已达1.11亿人,其中宽带上网人数达到6430万人。网民数和宽带上网人数均位居世界第二位。据统计报告显示,在网民中,男性占58.7%,女性占41.3%。30岁及以下的占71%,30岁以上的占29%。网民平均每周上网15.9个小时。比较来看,近年来网民上网的时间呈递增趋势,对互联网的使用越来越频繁,而互联网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正在社会成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作用。可以说,当今中国,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世界的一个部分。
互联网构成了一种社会公共空间
★进行社会参与的一种新渠道
互联网正在成为一种社会公共空间,为社会成员提供着更多的言路平台和沟通渠道。近年来“网络民意”受到特别关注,主要是因为互联网使社会公众的话语空间扩大了,既成为社会公众表达自身意愿的一种途径,也成为与社会管理者进行沟通的一种渠道。
近年来,“两会”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网民通过互联网提出问题和建议的情况越来越多。如人民网开通的“网民建言”和新华网开通的“网民说话”栏目,点击率较高。这成为网民参与国家事务的一种形式。而这种“民间提案”中,有的成为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线索和基础,有的则通过其他渠道转到了政府有关部门。
通过互联网,社会决策、管理部门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成为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愿望的一种重要渠道,是开放社会中集思广益、意见沟通机制的具体体现。现代化进程日趋深入所带来的人们自主意识、权利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必然导致其社会参与意愿的上升。公众的社会参与在现代社会的运行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政府制定的政策规章经由他们的认同,才能得到更有效的落实。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往往不是单方面制定的,而是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的结果。沟通需要的满足对于和谐社会的建构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社会组织与动员的一种新方式
互联网吸引人们的原因,除了它的经济价值,更重要的还在于它的社会价值和心理价值。相对于书籍报刊等印刷媒介、广播电视等传统电子媒介而言,互联网具有更鲜明的多元性、平等性、互动性等重要特征。传统媒介的传播方式是单向的,互联网的传播方式则是双向的甚至多向的,这便使任何人在互联网传播空间中都处于平等的交流地位,信息空间向每个人开放,不再存在绝对权威,每个人都能获得传播与交流的权利,都能相对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是真正的大众传播媒介和大众文化载体,也正是这一特点体现出了它独特而重要的动员能力。
通过互联网联络,人们组成各种各样的网上团体或现实团体,进行网上交流、娱乐、游戏、购物以及组织现实的聚会、参加公益活动等。例如,一些商品房小区的业主组织就是网上团购活动的副产品。例如某房地产项目开盘以后,人们通过互联网形成联系,一起进行团购,并实现一些附加目标:购房时打折、进住后维权、组织业主监理会等等。
这种组织与动员力量的内在机制表现在:它有利于促进这样一种群体的形成,即其成员依据一致的现实利益、相同的价值观念、共同的情感纽带而自愿结合在一起,从而较易形成认同感,并产生共同的行动。
★表达个性与感受的一种新场域
在被称为“博客元年”的2005年,约有400万~500万博客用户,使网上的“个人天空”异彩纷呈。博客们以点击率锻造“人气明星”,一些博客明星凭借高点击率受到出版商的追捧。在博客、网络歌手等掀起的“大众文化”浪潮中,造就了一批平民明星,他们表达着个性和意愿,而且引发了较高的社会大众参与率,成为当年文化领域颇受瞩目的新态势。这些大众文化现象不断扩展的原因在于:当社会从温饱迈向小康时,社会成员的需求结构会发生重要变化,主要表现为:需求的重心从生存需求层面进入发展需求层面,再向表达需求层面倾移。随着表达主体价值、展现自我个性需求的增强,当今社会公众的表达需求正呈现出一种高涨态势,而互联网尤其是其开辟的博客则为满足这种需求提供了一种新途径。
大众文化的兴起是现代化的一种文化逻辑体现。现代化过程是一个需要大众参与的过程,而大众文化的出现也就成为这种过程的一个方面。大众文化所具有的积极作用表现在:激发社会大众对现实生活的关怀,对合理利益的追求,对自身意愿的表达。总之,对于调动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行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动员和心理准备。